【活动领队】荒原15010253595 【活动强度】强度1.0
【活动费用】AA。
【手台频率】437950MHZ
【户外保险】户外活动请自觉购买保险
【活动行程】大营盘-样边城(自驾) D1:
09:00门头沟环岛北石坦路辅道300米 10:30到达大营盘长城(车费AA) 12:00午餐 16:00扎营(车只能到达大营盘村,腐败物资就不要带了) 18:00晚餐(各人带各人的,体力好的可以多背水、水果、吃的) D2: 08:00早餐收营 08:30重装徒步长城下山(开车队员十点半下山) 12:00镇边城聚餐(猪蹄宴) 15:00返回城,活动结束 【队员要求】体能要求较高,首次参与者或体力欠佳者以及老人、儿童及未成年者谢绝参加。水:男的不少于6L,女的不少于4.5L。 登山必须装备:登山鞋、登山杖、手套、帽子,速干衣裤、抓绒衣裤,建议带一件薄款羽绒服。三、四季帐篷、600克以上羽绒睡袋+抓绒睡袋、防潮垫...自己足够的2份午餐1份早餐1份晚餐、饮料、水果、零食等。
有手台的都带上啊!雨衣、手电必带!! A:费用AA
B:保险:自由人计划二(本活动三人成行)。
C:门票自理,自驾费用AA。 有各种免票证件的都带上。 【活动备注】
户外活动免责声明书
本次活动是一个自发的户外运动,我们遵循环保、自助、节俭、自助、友爱的出行方式。无论活动大小、无论长线短线,都应签订户外活动责任书。这是对领队的保护,也是对参与者负责。
本活动为自助游活动。遵循”自助,互助,环保”的原则,参加者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中发生意外,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收队及财务总管和队员。
活动开始后本声明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免责条款
此次活动属自助出行活动,当由于意外事故,突发气候变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身体损害时,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有义务尽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团队的其他成员不负担任何责任。团队的任何一名队员都应本着:“尽力救助,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这次活动,活动发起者和组织者亦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团队的发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被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
代他人报名者,被代者如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领队同样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我们参加活动前,必须事先与自己的家属沟通,取得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知道并同意该免责声明。参加人签名后视作其家属也已知情并同意,否则后果有参加者自负。
如是自驾车活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同车搭乘者认可只在该车已投保的保险范围内接受赔偿,不再另行向该车主人或司机索赔。
在参加涉水的活动时,参加者必须事先明确申明自己能否游泳,让组织者和同行人知道;不会游泳者必须自行携带救生工具并不得单独在水边游玩,如无申明者视作能游泳责任自负。
如恶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为,则不在此免责范围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免责声明目的是为活动发起人组织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确户外活动的风险,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后果,让户外活动更安全更快乐
活动时间、地点、计划对应本次活动。
我了解本次活动是一次自助结伴户外活动。
我了解本次活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整个活动期间,我将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我保证在本次活动中遵守团队纪律,服从领队,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约定,不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
整个活动期间,我保证携带合适的装备、足够的食品、饮水,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我自愿参加本次活动并同意以上声明!
1、热爱户外的朋友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参加户外类商业保险。
2:本活动自助户外活动。属于个人设计的出行日期及路线,仅限同好自愿报名,共同参与。
3:参与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律谢绝未成年人、代替报名及有身体健康问题或有突发病史者。
4:参与人员选择共同参与,属于自愿行为,双方不存在强制性约束力。并且明确知道此次活动不存在合同范畴的权利义务关系。
5:参与者应该知道户外运动必然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所以必须自行承担除他人故意造成的人身损害外之全部的安全责任。
6:对于隐瞒自身身体及其它真实情况者,责任一律自负。
7、您明确知道参与户外运动只能相对增强心肺功能锻炼,并随个体差异不同会必然造成身体之物理及其他损伤。
8:请您认真阅读上述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上述声明条款。
【免责声明】
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户外活动。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 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 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组责任及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总领队、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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